鄭州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
今后,在鄭州開電動汽車,將會更便利。5月22日,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獲悉,鄭州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已經(jīng)出臺,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不少于2%的車位應與住宅項目同步建成充電設施。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說,鄭州將在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企事業(yè)單位內部停車場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加強交通樞紐、公交場站、出租車服務站點、獨立用地的公共停車場及商務樓宇、超市賣場、學校、醫(yī)院、文化體育場館、景區(qū)景點、符合條件的居民小區(qū)內停車場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根據(jù)計劃,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規(guī)劃建設3座公交換電站、143個純電動公交充電站、239個公共快速充電站等,服務約1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教授劉社說,鄭州還將加快完善政策環(huán)境,發(fā)揮市場主導作用,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激發(fā)市場活力;通過金融支持、財政補貼、土地利用等方式加強政策扶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具體內容是,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yè)單位,規(guī)劃建設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和充電設施,建設比例不低于15%。公交、物流、環(huán)衛(wèi)、營運乘用車等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宜按照樁車比1:2建設。
另外,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共用充電設施覆蓋率100%。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其中不少于2%的車位應與住宅項目同步建成充電設施,達到同步使用要求。
今后去逛街,也不用擔心電動汽車沒電了。據(jù)悉,鄭州今后新建大于2萬平方米的商場、賓館、醫(yī)院、辦公樓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