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交管支隊開展 “黃標車”、“無標車”專項整治工作
為貫徹落實《呼和浩特市城市環(huán)境綜合整治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強城市環(huán)境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堅決推進城市建設施工車輛道路揚塵污染和機動車尾氣治理工作,努力改善首府大氣環(huán)境質量,近日,呼市交管支隊支隊決定在城區(qū)組織開展“黃標車”、“無標車”專項整治行動。力圖通過開展“黃標車”、“無標車”專項整治,進一步凈化道路交通環(huán)境,使“黃標車”、“無標車”違法行駛明顯減少,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促進治污減霾工作深入推進,加快完成全市不達標車輛整治任務,道路交通環(huán)境明顯改善。
一、整治車輛:
黃標車:指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具體分類標準如下:
1、2000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微/小型載客汽車和微型貨車。
2、2001年10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輕型貨車。
3、2003年7月1日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汽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4、2001年9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燃氣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5、2008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小型載客汽車;
6、2009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輕型載貨汽車;
7、2008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柴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無標車:環(huán)保檢驗合格標志過期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新購置未領取環(huán)保標志上路行駛的輕型汽油車;未參加環(huán)保檢驗、無環(huán)保標志和冒黑煙上路行駛的機動車;粘貼偽造、變造環(huán)保檢驗標志上路行駛的機動車。
二、整治內容
行動期間,根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黃標車及無標車禁行的通告(呼政發(fā)[2016]24號),黃標車每日7時至22時禁止在城市快速以內(不含快速路)的道路通行,禁止環(huán)保檢驗合格標志過期、新購置未領取環(huán)保標志、未參加環(huán)保檢驗、無環(huán)保標志、粘貼偽造及變造環(huán)保檢驗標志的“無標車”上路行駛。
三、整治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自治區(qū)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和《呼和浩特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以及《呼市人民政府關于高污染黃標車限行禁行范圍的通告》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