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表和車輛圖片要求的公告》的解讀
為進一步優(yōu)化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編列免稅圖冊,經商工信部同意,對《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號)(以下簡稱96號公告)中有關內容進行修改,現(xiàn)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表和車輛圖片要求的公告》對96號公告附表1進行修改,增加以下內容:
1.納稅人識別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2.《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準入許可公告》批次;
3.產品批準生產部門名稱,批準證書或文件號碼;
4.選裝裝置名稱,選裝裝置功能、固定方式,選裝裝置是否可拆換、額定載客人數、總質量、額定載質量、額定載質量占比;
5.上傳照片數量,主要固定裝置照片數量,選裝裝置照片數量;
二、《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表和車輛圖片要求的公告》對96號公告附表2進行修改,刪除了96號公告附表2第三、四項內容,增加以下內容:
1.照片中不得有人員或車輛自有以外的物體,保證圖片查看清晰可識別;
2.整車圖片:左側前方和右側后方對角線(45度)整車圖片(2張),側面正對裝置整車圖片(2張);
3. 主要固定裝置圖片:按《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表》中“主要固定裝置名稱”欄填寫內容,提供相對應的主要固定裝置圖片;固定裝置在車廂內部的,應打開車廂(車門或外部遮擋物),拍攝固定裝置局部圖片和突出固定裝置所在車體位置的整車圖片;
4.選裝裝置圖片:按《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表》中“選裝裝置名稱”欄填寫內容,提供相對應的選裝裝置圖片。
5.圖片左側下方使用黑體小四號字輸入“廠牌型號及車輛類型” (按照車輛合格證“車輛品牌”“車輛型號”和“車輛名稱”順序填寫,例如“**牌XZ5105JQZ汽車起重機”),換行輸入“生產廠家名稱全稱”(例如“***起重機有限公司”)。
6.有主要固定裝置圖片、選裝裝置圖片的,還應在車輛主要固定裝置圖片和選裝裝置圖片中“廠牌型號及車輛類型”同行右側標識:“主要固定裝置”+空格+“主要固定裝置名稱”或“選裝置固定裝置”+空格+“選裝置固定裝置名稱”。
7.圖片中的車輛必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準入許可公告》及車輛檢驗報告中的一致。
8.《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表》、合格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掃描件上的蓋章應避開關鍵信息如車輛名稱、車輛型號、采集編碼等,以免信息無法識別。